摘要:#流浪猫如果抓伤了人找谁?#谁来为流浪猫的伤害承担责任?这件事的起因,是一只野猫在一个小区内不小心挠了主人的三岁小孩。他们向物业索要赔偿,但物业却以无人认领的理由搪塞了过去,而且,他们还说,有一名宠物爱好者将他为流浪猫做的冬猫窝放在了花园中...
#流浪猫如果抓伤了人找谁?#
谁来为流浪猫的伤害承担责任?这件事的起因,是一只野猫在一个小区内不小心挠了主人的三岁小孩。他们向物业索要赔偿,但物业却以无人认领的理由搪塞了过去,而且,他们还说,有一名宠物爱好者将他为流浪猫做的冬猫窝放在了花园中,每天都会给它们喂食,导致住户的三岁小孩在绿化带里玩耍,不小心被猫抓伤了。
今天就来从两个角度分析一下到底谁负责?
法律角度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49条规定,被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过程中致人伤害的,应当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(此为应负的责任之一,法定为第一责任人)。注意:我们要先考虑一下,然后再决定要不要抛弃它们。
那如果找不到原主人了怎么办呢?
2.在司法实践中,应当根据宠物爱好者对宠物的喂食时间、喂食地点、喂食人对宠物的态度等因素,对“喂养人”和“饲养人”的区别进行判定。在长期的喂食过程中,当饲主对该流浪猫、狗有足够的认识,并对饲主形成依赖性,并服从饲主的命令或命令时,应将其视为民法上的饲主或饲主。照片(此处所说的“可能”,从法律上来说)。
3.未成年人对可爱的小动物没有太大的抵抗力,父母有监督和看管的责任。如果因被流浪猫狗咬伤而引起的民事纠纷,除饲主、管理人以外,父母对此也要负一定的责任。(这是必须承担责任的一种,这是法律所承认的部分责任)。
4.物业公司是社区的公共管理人员,负责保安、清洁卫生、绿化,并负责维护社区内的秩序和设备设施。在小区内,一旦出现了大量的流浪动物,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,物业作为公共管理人员,有义务对其进行管理,但是,如何解决这些流浪猫狗的问题,还得有专门的人来引导,例如,在一些公益机构以及一些有爱心的人的帮助下,能够更好地解决一些流浪猫狗所带来的各种问题,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。(这起伤人事故,由房产部门承担,属于管理职责,以防止二次伤害)。
民声(道德)角度
对于这件事,引起了这个小区业主群里爆炸式的讨论,
也有一些铲屎官觉得,流浪狗虽然会伤害人,但它们从来不会伤害人,肯定是受害者自己挑衅了猫,让猫在逃跑或者自卫的过程中受伤了,所以,这是因为孩子的父母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,所以,父母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。
有些住户觉得,这片区域到处都是流浪猫,大半夜地吵吵闹闹,吵得很凶,肯定是被人一直在喂,所以才会有更多的流浪猫出现,他们必须对此负责,否则就不会有流浪猫,也不会伤害任何人。本市禁止饲养未经绝育的流浪猫狗,如果有人愿意饲养,可以自己回家饲养。
也有一些人觉得:物业公司应当设法解决流浪猫的问题,保证住户的居住品质,并依法处置流浪猫。物业不走司法途径,就由物业来承担责任。
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大家都有自己的道理,我想请问一下,大家觉得这件事该由谁来承担?